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资讯来源: 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: 2025-04-03 16:49

渝教语函〔2025〕5号

各区县(自治县)教委(教育局、公共服务局)、语言文字工作专项小组(语委),各高校,市教委各直属单位,市语言文字工作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:

  根据《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渝语发〔2020〕1号)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文件要求,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  一、项目设立有关情况

  (一)项目类型。

2025年拟设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(含有经费项目和无经费项目)。重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—3年;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—2年。

  (二)资助标准。

财政补助经费重点项目每项2.5万元;一般项目每项1万元。

  (三)申报数量。

项目申报采取单位集中申报方式开展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者的资格进行审查,对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价值把关。本年度项目申报仍实行限额申报。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类、新闻传播学类、戏剧与影视学类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项目申报数最多不超过8项,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。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类、新闻传播学类、戏剧与影视学类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项目申报数最多不超过5项,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。其他高校申报数最多不超过3项,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。各区县及市级单位项目申报数不超过3项,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。

  二、申报工作安排

  (一)组织申报。

申报人参照《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》(附件1)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。申报人填写《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2)纸质材料3份,须加盖单位公章,A4纸打印、左侧装订;同时提交Word文档,文档以“单位全称+选题序号+项目类别(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)+项目负责人姓名”命名,如“万州区+33+重点项目+XX”。申报单位填写汇总表。申报单位根据申报名额要求填写《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纸质件一份,须加盖单位公章,电子文档用Excel录入,并以“单位全称+申报书汇总表”命名。

  (二)按时报送。

请各单位、各区县、各高校语委办将本单位2025年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材料(汇总表、项目申报书)于2025年5月5日至9日期间集中报送。纸质件报送至市语言文字测试工作中心(市教科院);电子文档同步上传至cqsyywzky@163.com。逾期不予受理。邮寄及报送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,市教科院综合楼121室(市语测中心)

  (三)市级评审。

按《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、公示、下发立项通知。

  三、工作要求

  请各申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按照申报要求与相关流程,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工作,确保申报工作的高质量完成。各申报单位语委办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组织、材料报送等工作,并确定一名申报工作联系人。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。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。

  联系人及电话:陈芳芳、李霞,63525624、13883091332。

  附件:

附件1.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

附件2.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3.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

附件3.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

附件4.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

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

 

  2025年4月2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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