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单位:
为进一步提升教职工的科研能力,做好我校科研人员梯队建设,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,现将2024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整体原则
1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;
2.突出应用研究,侧重市级科研项目的培育;
3.注重对中青年教师的适当倾斜;
4.鼓励跨部门、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,促进学科的交叉融合。
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,根据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》(见附件1),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,对学术前沿动态的把握,学校总体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需要,自主命题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本项目,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研人员应爱岗敬业、热爱科研,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;
2.项目负责人限1人,须为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,且是项目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;
3.重点项目申报不设职称限制条件;
4.一般项目限中级(或同等)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申报;
5.同一年度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;项目参研人员参与的校级科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,每个项目全部成员不超过5人(含项目负责人)。
(二)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申报:
1.申请人以前主持的校级科研项目尚未完成,或未按要求结题验收,或因个人原因被撤项未满3年;
2.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、市级、区县级科研项目及其他社科项目中已获得立项的,不得重复申报;
3.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国家、市级、区县级科研项目,不得进行多头申报;
4.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并查实后,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。
(三)结题要求
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:系列论文、学术专著、成果奖励、发明专利、成果转化等。结项成果需注明项目来源“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XXXX(项目编号:XXXXX)”。
三、项目经费与使用
(一)自然科学类:重点项目给予1万元/项的经费资助,一般项目给予0.5万元/项的经费资助。
(二)社会科学类:重点项目给予0.8万元/项的经费资助,一般项目给予0.3万元/项的经费资助。
(三)项目经费的使用应符合我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,严格执行项目预算。
(一)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;项目在研1年时由科学研究处组织进行中期检查; 四、项目研究期限
(二)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题,应及时提交延期申请。
五、项目评审
项目评审工作经二级单位推荐、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本年度立项项目,本次立项总数不超过25项,其中重点项目5项(自科类3项、社科类2项)。
六、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
(一)学院推荐
各二级学院和部门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申报,根据选题要求,指导项目负责人填写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2,以下简称《申报书》),并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和《申报书》内容进行初审。
(二)材料报送
1.提交《申报书》纸质材料一式三份,申报书电子版材料文件名格式为“负责人姓名+项目名称”。
2.各单位于10月14日17:00前,汇总、填写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3)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、盖章后,将纸质版(附件2、3)材料报送至科学研究处,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材料。二级单位汇总材料命名格式为:“二级单位名称+2024年度校级项目申报书”。
联 系 人:傅先枝
联系地址:人工智能学院101办公室
联系邮箱:1506766335@qq.com
附件:1.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
2.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
3.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
附件1: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-1
附件3: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
重庆城市科技学院
2024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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